学校党校第16期学生发展对象培训班初步定于2010年10月举办。为做好本期培训班学员的推荐工作,根据《中国人民大学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规程》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被推荐学员条件
各支部所推荐的学校党校学生发展对象培训班的学员,必须是已列入我院发展党员工作计划、拟于2010—2011学年第一学期发展的学生发展对象。他们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两项条件:
1、已被基层党组织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(以支部讨论通过并填写“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”的时间为准)满一年以上,并已履行组织手续被确定为发展对象。
2、已取得校级(含外校或外单位)或我校学院级党校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结业证书(有效期为5年)。
二、培训时间
培训期自2010年10月至11月,集中培训安排在每周三下午和周六。集中培训的总时数约为20个小时。
三、推荐原则与注意事项
1、各支部推荐的本期培训班培训的学员名额参考第15期校党校培训班的推荐人数。
2、请各支部务必于2010年6月8日(星期二)前将“党校学员推荐表”(见附件)书面文本及电子文本和《学校党校第16期学生发展对象培训班推荐情况记录表》原始记录(见附件)报送明德国际楼811办公室。各支部的“党校学员推荐表”上的推荐人员应按选举结果先后排序,各支部书记需在此推荐名单上签字(排序无并列)。
3、凡在过去1年内参加过学校党校培训,因违反党校纪律而被定为“培训不合格”(包括课堂违纪、无故退出、考试作弊等)的学生,不得推荐参加本期培训班。各支部推荐的本期培训班发展对象,凡培训合格且无其他特殊情况的,须于本学期完成发展。
联 系 人:冯永光
联系电话:62511348
办公地点:明德国际楼811办公室
电子信箱:fygruc@yahoo.com.cn
国际关系学院分团委
2010年5月1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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